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相关政策

日期:2023-07-13 18:07:27    来源:中国睢阳网  作者:来源: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  ;  编辑: 陈士威  ;  审核: 李伟  ;  统筹:杭冬青

  一、什么是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二、毕业生档案的作用

  毕业生就业后,在工作中办理职称评审、公务员报考、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时,都用的上档案记录的这些信息。

  三、取消就业报到证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四、规范整理档案

  各高校要参照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将高校毕业生相关的毕业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入学原始档案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五、档案转递政策

  国办发(2022)13号文件明确规定,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档案要通过机要通信、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专送等渠道转递。严禁个人自带和保管档案。

  六、档案接收工作

  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力量,按规定做好材料甄别、整理和档案入库管理工作。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办理档案接收手续时,可根据高校毕业生姓名和转递编号,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查询核验毕业去向登记信息。

  七、档案登记整理

  接收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要全部编号登记在册,经审查后,档案材料齐全的,录入系统,转入档案室集中保管。对缺少关键材料的,经与高校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或一次性告知来现场办理业务的高校毕业生,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高校寄送退档函后把档案退回学校重新整理。

  八、档案转出手续

  档案调往外地的,需持身份证、毕业证、调档函前来办理调档手续;本人还可以登录“商丘政务网”按照要求,在网上申请调档。

  档案调往商丘市所属县(市)区的,由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前来办理调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