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实名登记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等文件关于对在自然年度内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提供真实完整的佐证材料发生的费用,按照每条有效信息3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的规定,经过申请,核准并成功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1040条有效信息,拟对商丘市德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补贴312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睢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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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9日